为进一步做好“五一”假期的旅游服务保障工作,我市多部门发出通知就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旅游消费回暖升级,保障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作出部署,并开展执法检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和属地监管责任,积极行动,履职尽责,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及早发出提醒告诫,督促各景区、景点、经营门店履行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严格规范旅行社及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坚持综合执法与信用监管相衔接,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开展失信主体认定、实施信用管理措施。督促旅行社依法依规经营,不以不实价格招徕游客,不以不实宣传诱导游客。压实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在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与游客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并及时上传至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严格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为,各地商务部门要落实住宿餐饮行业管理责任,督促住宿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排查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旅游景区、饭店、民宿等场所的服务质量。严格规范价格行为,景区、景点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范门票、停车场等服务秩序,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捆绑销售、强制消费、借机涨价或变相涨价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此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其官方微信专门发布提醒告诫函,就“五一”节假日及旅游旺季期间价格、竞争、食品、特种设备等行为提醒告诫。明确要求,各类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重点防范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等行为;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餐饮单位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告诫函要求所有经营者,应当认真对照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各类纠纷。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4月26日晚召开视频会议,就五一假期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该队负责人表示,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对“五一”期间文旅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网信、发改、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严肃查处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